学生资助工作流程 院字〔2018〕46号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8-10-24 10:15:26
泊头职业学院
学 生 资 助 工 作 流 程
院字〔2018〕46号
为更好的落实上级资助工作要求,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、提高工作效率,更规范、更科学地开展我院学生资助工作,特制定我院资助工作流程。具体如下:
一、建档立卡学生申请流程
学生免交学费、住宿费、教材费,入学报到并提出申请(所需提交材料包括:《扶贫手册》、户口本、《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》、扶贫办确认其是否为建档立卡身份的函信) → 系部汇总、审核、上报 → 学生处复核、汇总、上报 → 校内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、确定 → 教育行政部门审核、批复。
二、奖助学金学生申请流程
学生提出申请(所需提交材料包括:(1)助学金:申请书或情况说明书、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》、认定申请表;(2)奖学金:申请书、上一学年成绩单、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励志奖学金还需提供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》)) → 班级评议、推荐 → 系部审核、公示、上报 → 学生处复核、汇总、上报 → 校内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、确定 → 教育行政部门审核、批复。
三、助学贷款学生申请流程
(一)河北信用社助学贷款
学生网上注册 → 学生录入基本信息和贷款申请 → 与县信用社签订合同 → 学生处确认贷款学生信息并录入回执 → 县教育局收到回执后录入回执 → 县信用社录入贷款时间,还贷时间及利率,合同生效 →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汇总 → 河北省信用社审批 → 贷款发放至学校。
(二)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
学生在线注册 → 登录在线服务系统,提出贷款申请 → 到县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(所需提交材料包括:学生身份证、共同借款人身份证、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、户口本、贷款申请表) → 签订合同,领取合同、受理证明 → 学生到学校报到,提交受理证明给学生处老师,并在助贷系统中录入回执信息 →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汇总 →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审批 → 贷款发放至学校。
四、服兵役学费补偿
(一)应征入伍学费补偿
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报名 → 学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(所需提交材料包括: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(在校生)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、入伍通知书) → 学生处、计财处审核 → 《申请表》加盖学校公章 → 学生持表到入伍地武装部审核 → 应征入伍学生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院学生处汇总 → 学生处把汇总后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审核、上报 → 教育部审核、备案、批复 → 财政部门下拨资助资金 →资金充抵学生学费。
(二)退役复学学费减免
退役复学学生直接免除学费并提出申请(所需提交材料包括:《退役复学学费补偿申请表》、退伍证) → 年级、系部资格初审、汇总、上报 → 学生处复审、汇总、上报 → 教育厅进行数据审核、上报 → 教育部审核、备案、批复 → 财政部门下拨资助资金 → 资金充抵学生学费。
五、退役士兵学费资助
学生免交学费入学并提出申请(所需提交材料包括:《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》、退伍证原件复印件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证明) → 系部汇总、审核、上报 → 学生处复核、汇总、上报 → 校内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、确定 → 教育厅审核、备案、上报 → 教育部审核、批复 → 财政部门下拨资助资金 → 资金充抵学生学费。
六、学生校内助学金资助申请流程
学生提出申请(所需提交材料包括:申请书或情况说明书、《泊头职业学院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审批表》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) → 班级评议、推荐 → 系部审核、公示、上报 → 学生处复核、公示、上报 → 校内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、确定 → 学生受助 → 定期回访。
七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
高考录取新生向原高中学校申请 → 高中学校汇总、审核 → 县教育局审核、备案 → 新生携《入学资助项目学生报到证明》至泊头职业学院报到 → 学生处核实录取及报到情况并开具证明 → 新生将《入学资助项目学生报到证明》交至生源地县教育局。
八、勤工助学学生申请流程
学生提出申请 → 用工单位选调勤工助学大学生 → 学生处确定勤工助学工作岗位 → 用工单位岗前培训、上岗 → 用工单位统计出勤率、报考勤 → 学生处根据考勤申请补助。
九、绿色通道学生申请流程
学生持《入学通知书》及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》到“绿色通道”处报到 → 填写《泊头职业学院“绿色通道”申请表》和《缓交学费申请表》 → 班主任、辅导员、系书记签字 → “绿色通道”办理处审核、签章 → 班级报到处办理入班、入住、领生活用品事宜。
十、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2018年10月8日
党政办公室提供